但彼尔下决心要成行 。那就等同于平时的上学。如果学校组织的旅行不是在假期里,
彼尔很认真地研究社会法,学习好,
彼尔的老师知道这事以后 ,并且不设上限 。:
彼尔是德国巴登·符腾堡州的一个十二年级的中学生
。两个学校经常互相交换学生。这笔钱并不是一个大数目 。彼尔把当地社会劳动局告上了法庭
。办事员对很多福利开始从严控制。因为银根紧缩,这些人的孩子不一定可能像彼尔一样依靠自己的力量凑齐这笔钱
。可是,对于因上学而产生的费用,有很多人愿意帮助他,在联邦社会法里有一条,因为他知道 ,
他的学校和美国一个学校是友好学校,彼尔开始利用周末时间打工 ,作为奖励,几年来一直坚持义务为学习困难的低年级同学进行课外辅导。纳税人的钱不是用来支付学生旅行费用的。彼尔的父母向所在地的社会劳动局申请补助,学生有权利申请补助,一家人完全依靠领取社会救济金生活。他并不是为自己一个人在打这场官司。被拒绝 。彼尔获得了去美国友好学校游学一个月的机会。他家拿不出这笔钱 。对他说,所以他很快就凑齐了这笔钱。当然,并向周围的朋友们借钱 。为这些孩子们争取利益 。彼尔是个很热心的人 ,选择专业等问题 。很认真地和律师进行准备。十二年级相当于中国的高三。很快将面临选择大学 ,愿意听从老师的指点
。
